房产预出售告知承租人通知书
尊敬的承租人:
我方对 房产拥有处置权,现预将上述房产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人民币 元作为底价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特发本通知提前告知贵方,并询问贵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请贵方在收到本函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方。如贵方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实物资产交易规则(试行)》、《转让公告》的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未回复,则视为贵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我方有权将上述房产出售给其他任意第三人。我方将上述房产出售给第三人后,新产权人将继续履行贵方与我方的原租赁合同,不会影响贵方正常使用。
特此通知
产权持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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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预出售告知通知书回函
(产权持有人):
我方已收到上述通知,我方意见如下:
□ 我方自愿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我方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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