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4年8月6日15时在我行拍卖厅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欣秀苑小区2号楼3-502室房产,建筑面积107.48平方米。参考价:28.7万元
二、银川市金凤区盈南家园1号楼1单元401室房产,建筑面积104.35平方米。参考价:36.5万元
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拍者请交纳竞买保证金4万元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1号标的交至永宁县人民法院,账号:64001171836059666666-0022(区内小号0022),开户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夏永宁县支行;2号标的交至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账号:6401000105100006635,开户行: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并于拍卖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交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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