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16时在我行拍卖厅依法对银川市金凤区琴岛嘉园4号楼1单元102室房产(建筑面积130.43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参考价:67.1万元
标的所涉及的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请予以书面声明,未声明或逾期未办理竞买手续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7万元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账号:6401000105100006635。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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