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二:宁夏泽发荞麦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灵武市狼皮梁乡国有出让(果园)土地使用权561712.7平方米及树木。其中:1、果树及砧木8种(苹果、梨、桃、李、杏、枣、海棠、杜梨);2、果园内林木3种(新疆杨、小叶杨、榆树);3、果园防护林带树木12种14973株。参考价:1219万元
标的位置:该标的位于灵武市狼皮梁乡,其四至为东临刘长青园地,南临吴汉宝、边玉清、赵明、空地及兽医站用地,西至杨宗保及狼皮子梁小学用地,北至郭有农业开发用地。标的物实际开发程度为通路、通电、通水、灌溉设施和防护林网配套、土地平整,达到果园种植条件。
一、国有出让(果园)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该标的位于灵武市狼皮梁乡,宗地面积为561712.7平方米,主要为种植苹果树的果园。标的统一进行沟、渠、路、水、电配套,已达到果园种植条件。其中,自修砾石路面农路7230米,宽度为5米;该标的自东干渠引水经2级提水灌溉,渠道均为水泥板砌护,其中,主渠1条,总长为1350米,上口宽2米,底宽60厘米,深1.1米;支渠7条,总长为5880米,上口宽11米,底宽45厘米,深0.6米;为保证灌溉,宗地面积较大,有利于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该标的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灵国用(2003)第0951号,使用权人为宁夏泽发荞麦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权面积为561712.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果园,出让年限至2067年9月6日(剩余年限约为54.39年)。
二、树木基本情况:
标的现状:该果园有22条苹果地,苹果树总株数8062株。定植时间为1992年秋季,树龄为20年,面积约1400亩,为盛果期果树。品种四个,分别为金冠5643株;红富士2419株(其中元帅、秦冠等27株)。其中,金冠品种占70%,红富士等品种占30%。苹果平均干径为28.5公分,平均树高3.5米,平均冠径4.4米。冠幅完整度为五分之四。除10、11、12、19地条保存率较低,生长势较差外,其他18条地果树树冠较完整,树势生长较好。梨树总株数886株,树龄为20年,品种为酥梨为主。有成龄桃树1株。成龄李子4株。成龄杏树48株。出果期枣树272株。海棠7株。杜梨1104株。
1、果树及砧木:该标的共有果树及果树砧木8种,即苹果、梨、桃、李、枣、海棠、杜梨。
2、果园内林木:该果园内有林木3种。分别为新疆杨、小叶杨、榆树。有当年新移植丝棉木小苗1种,该林木具有用材及防护所有。
3、果园防护林带:该园地条与地条间及围绕果园四周,建园时建起的防护林带有24条。该防护林对果园及周边环境起到了很好的防护左右,使原来的荒漠沙化得到了有效的治理,既有用材价值,又有生态价值。根据树种、树木生长现状、防护作用进行分类,具体划分为5公分以下、5.01-10、10.01-15、15.01-20、20.01以上5个类型,主要树种有12种,14973株。分别为:新疆杨、小叶杨、刺槐、臭椿、毛白杨、箭杆杨、榆树、国槐、白蜡、沙枣、河北杨、紫穗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