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4年11月14日15时在我行拍卖厅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南侧东方红西区12号商贸楼119#商业房产,建筑面积77.97平方米。参考价:55.8万元 保证金:3万元
二、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南侧东方红西区12号商贸楼120#、320#、420#商业房产,总建筑面积992.10平方米。参考价:510.8万元 保证金:26万元
三、位于贺兰县桃林北街贺兰酒店2-3幢14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82.13平方米。参考价73万元 保证金:4万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拍者请于2014年11月13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及法院交款收据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鼓楼支行;账号:29101001040017044
联系电话:0951-6989656 6989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