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嘉德  |  拍卖业务  |  产权交易  |  结果查询  |  竞买相关  |  社会公益  |  联系我们
 拍品分类
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
煤化工产品
煤产品
机动车
废旧物资
股权债权
艺术品
司法拍卖(房地产)
司法拍卖(机动车)
金融拍卖(房地产)
金融拍卖(机动车)
 电子地图
 阅读全文  
【股权回购业务】-回购网点办理股权回购业务指引(一)
发表日期:2014年7月7日  人气:3987  作者:admin

指引一:

回购网点办理股权回购业务指引

网点办理回购业务主要包括股东身份核实、材料审核和回购款项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初审:

1)核实股东身份:

要求:股东本人与所持身份证件相符;身份证件内容与股权登记托管卡、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身份内容相符。

如代办人、继承人、离婚分割申请人办理的,还要求:来人与所持身份证件相符;来人身份证件内容与要求提供的各项证明文件记载内容相符。

2)审核权证材料:

要求:股权登记托管卡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相符。股权登记托管卡丢失的,要求挂失申请书、报纸遗失作废声明记载内容与股东名册记载相符。

3)指导股东填写《股权出让申请表》:

要求:审核填写内容与提交材料相符,“股东签名”、“收款人”签名必须签署本人姓名。

4)完成上述审核事项无误,在《股权出让申请表》“初审”处签名章,将材料移交复核。

2、复核:

按照上述要求复核无误,在股权登记托管卡盖“日公司回购” 章,在《股权出让申请表》“复核”处签名章,留存《股权出让申请表》第一联、股权登记托管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材料。

3、付款:凭据股东持有的经初审、复核签章的《股权出让申请表》第二联,向股东支付款项,同时要求股东在《股权出让申请表》“收款人”处签收,留存《股权出让申请表》。

 

上一篇:【股权回购业务】-股权回购材料交割业务指引(二)
下一篇:【股权信托业务】-信托股权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友情链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宁夏拍卖协会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中国国资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产权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宁ICP备10000875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95号 网址:www.nxjdpmh.com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中房高尔夫商务大厦A座11层 电话:0951-6989609 传真:0951-6989656 手机:13895180212 E-MAIL:nxjdpm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