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预出售告知共同共有人通知书
尊敬的共有人:
我方与贵方共同拥有 资产,我方现预将上述资产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特发本通知,征求贵方意见:
贵方是否同意我方转让上述资产,并明确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请贵方在收到本函后务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我方。如贵方同意我方转让上述资产,且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实物资产交易规则(试行)》、《转让公告》的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产权持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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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物资产预出售告知通知书回函
(产权持有人):
我方已收到上述通知,我方意见如下:
□ 我方同意贵方转让上述资产。
□ 我方自愿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我方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我方不同意贵方转让上述资产。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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