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德拍卖行拍卖公告
一、受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依法拍卖:
1、平罗县琦银炭素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其中:国有出让工业用地69155.56平方米;建筑面积2023.17平方米(20项)及构筑物21项;机器设备34项。参考价:977万元
2、大武口区隆湖四站福利饮料酱制品厂所属资产。其中:国有出让工业用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81.8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参考价::710万元
20%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嘴山市会计核算中心(法院执行款);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0017015201040000605
二、受委托,我行将依法拍卖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家园5号楼三层1号、2号营业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41.92平方米、309.35平方米。参考价:290万元 (20%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入我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