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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
受宁夏夏林农牧业有限公司与银川夏林水产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管理人委托,我行将于2025年5月26日11时起至2025年5月27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依法对下列宁夏夏林农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实物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夏夏林农牧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该标的位于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潘昶村承包的上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房屋建筑物共计6项 |
建筑面积合计2872.43平方米【包括库房、冷库(配备制冷用空气冷却器、轴流风机、蒸发器、配电箱等。)和宿舍等】,建成时间为2016年,结构为彩钢、钢结构等 |
机器设备6项 |
包括3台变压器、3.10KM架空线路和2台拖拉机。 |
特别提示:1、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占土地权利性质为承包的集体用地,租赁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2、拍卖标的以标的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按标的的实际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详情见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博源卓越评报字【2024】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二、评估价值:1695756元,起拍价(保留价):66288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三、优先购买权:拍卖标的的承租人、共有权人均为相应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权。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5年5月23日前与宁夏夏林农牧业有限公司与银川夏林水产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管理人联系确认优先购买权,未联系确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或低于其他竞买人出价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按拍卖成交总额0.32%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含阿里拍卖平台的软件服务费)。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确认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标的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5月17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拍卖人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本次挂拍标的照片仅供参考,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房高尔夫商务大厦A座11F
联系电话:李女士 13895180212 0951-6989656
李先生 17752311314 0951-6989609
六、拍卖方式、保证金、拍卖价款: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低于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10万元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拍卖价款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夏林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账号:330100788015000037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之日前,宁夏夏林农牧有限公司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土地使用税、费、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全部由宁夏夏林农牧有限公司承担;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因拍卖标的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现行法律法规等未明确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变更登记及交付:竞买人竞价前,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拍卖标的相关的权属、过户、变更登记要求、流程、费用支付、经营许可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交付、无法变更登记或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均由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十日内,买受人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相关手续的,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所产生的费用、损失及法律纠纷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为贺兰县金贵镇潘昶村委会村民集体用地。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管理人仅负责本次拍卖标的中地上建筑物及机器设备(以实际现状)的交付。
九、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缴款方式、法律责任等。前述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或扫描二维码登录微信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预约勘现。
管理人监督电话:康律师 18001266481
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房高尔夫商务大厦A座11F
联系电话:李女士 13895180212 0951-6989656
李先生 17752311314 0951-698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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