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行业AAA企业
(2025-025)
受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我行将于2025年5月20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依法对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涉及的银川新天地1#综合楼在建工程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银川新天地项目1#综合楼在建工程,位于万寿路以西、 亲水街以东、大连路以南,总建筑面积为 41,905.56 ㎡;其中商业用途的开发产品共计 13 套,总建筑面积为 4,424.74 ㎡;办公用途的开发产品共计 278 套,总建筑面积为 29,006.02 ㎡;地下车位用途的开发产品共计 174 个,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 8,272.87 ㎡、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为 201.93㎡)。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
标的坐落:金凤区规划路南侧,土地使用权人: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号:银国用(2013)第 60137 号,地号:17-16-17,地类(用途),商服,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6465.86 ㎡,终止日期:2051 年 11 月 28 日。 |
银川新天地
1#综合楼项目
A座、B座、
裙楼及地下
工程部分 |
1、A座共十九层(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A座主体框架已完工,室内 1-2 层商业房隔墙已完工、并粉刷,3 层及以上砌 体墙未做、墙面未粉刷;除北侧 15 轴~16 轴(轴距 8.4 米、高度 61.3 米)、西侧E轴~G轴(轴距 8.7 米、高度 54.6 米)玻璃幕墙龙骨未做外、其余玻璃幕墙龙骨均已完成、幕墙均未安装;设四部电梯、两部消防步梯通往顶层,电梯安装完毕,楼梯模板未拆除、护栏及扶手未安装;公共区域(包括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的装修工程均未施工;空调风管及末端设备已安装完毕,但主机尚未进场安装,出风口百叶板未安装;消防工程主干管及支管均已完成安装,喷淋喷头、消防箱中的阀门及消防软管卷盘均未安装,A座楼顶消防水箱已安装完毕;给排水工程仅完成排水主管安装,给水主管、支管及卫生洁具均未安装;电气工程仅完成埋管,穿线、电缆及配电箱均未完成,桥架完工约 70%;弱电工程未施工。
2、B座共十五层(地下二层、地上十三层),B座楼栋主体框架已完工,室内 1-13 层砌体墙均已完成、并刮腻子找平;除北侧6 轴~7 轴(轴距 8.4 米、高度 55.7 米)玻璃幕墙龙骨未做、幕墙未安装、其余玻璃幕墙龙骨及幕墙安装均已完成;设三部电梯、两部消防步梯通往顶层,电梯安装完毕,楼梯模板未拆除、护栏及扶手未安装;公共区域(包括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的装修工程均未施工;空调风管及末端设备已安装完毕,但主机尚未进场安装,出风口百叶板未安装;消防工程主干管及支管均已完成安装,喷淋喷头、消防箱中的阀门及消防软管卷盘均未安装,2 座楼顶水箱尚未进场安装;给排水工程仅完成排水主管安装,给水主管、支管及卫生洁具均未安装;电气工程仅完成埋管,穿线、电缆及配电箱均未完成,桥架完工约 70%;弱电工程未施工。
3、裙楼共五层(地下二 层、地上三层),主体框架已完工,因作办公用途使用,已进行简易装修。
4、地下 1-2 层部分墙面已粉刷;地库坡道墙面未粉刷,车道及地库地面层整体均未做面层,标线均未施工;消防泵已安装完毕,地下消防水箱尚未进场安装,消防工程主干管及支管均已完成安装,喷淋喷头、消防箱中的消防软管卷盘均未安装;风机均未安装,消防控制室、监控室的设备未全部安装;配电室内的设备、线路基本全部进场并已安装完毕,室外强电工程未施工、并网。 |
上述标的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标的详情见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2-0671号资产评估报告、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建检字第ZJ004-2025-GJD-00653工程鉴定报告。 |
二、评估价值:162150000元,起拍价(保留价):162150000元,竞买保证金:8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5年5月16日前与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确认优先购买权,未联系确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或低于其他竞买人出价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竞买人条件:鉴于本项目系在建工程,根据政府对续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为确保项目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对竞买人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的均可参加竞买,符合上述条件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债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确认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参与竞买条件:竞买人应于2025年5月16日前向管理人递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财务报告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经管理人书面确认参与竞买资格后,按管理人要求另行签订《银川新天地1#综合楼项目续建协议书》,并缴纳人民币2000万元项目续建保证金后,方可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上交纳竞买保证金参加竞拍。未签署续建协议书的,不得参加竞拍。
六、关于拍卖标的: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故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对拍卖标的面积、数量、使用年限、设计用途、质量、规格、结构、成分、内在质量及成新率等的描述主要依据管理人提供的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2-0671号资产评估报告,拍卖标的实物状况与上述描述有差异的并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根据2025年3月27日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建检字第ZJ004-2025-GJD-00653工程鉴定报告》,拍卖标的的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Asu级,符合标准GB 50292-2015的规定,不影响整体承载,工程综合抗震能力满足GB 50011-2010的要求。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应亲自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及价值等现状进行了准确判断,竞买人一旦做出拍卖决定即表明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标的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为便于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我行制作的拍卖资料中关于拍卖标的状况的文字说明、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及我行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一旦做出拍卖决定即表明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房高尔夫商务大厦A座11F
联系电话:常先生 13909517781 0951-6989656
李女士 13895180212 0951-6989609
八、拍卖方式、保证金、拍卖价款: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家或一家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低于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850万元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总额60%的价款,剩余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应于管理人完成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该笔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648882400,汇款时应注明“破产案号:(2024)宁0106破1号”,款项性质为“拍卖价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竞买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确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按拍卖成交总额1.5‰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并按拍卖成交总额5‰的比例向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与管理人另行签订《转让合同》,淘宝网拍平台生成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签署的《银川新天地1#综合楼项目续建协议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税费承担:拍卖标的实物资产移交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罚金、水、电等在内)全部由原产权人承担;自管理人与买受人完成拍卖标的实物资产移交之日起,因拍卖标的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过户时,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现行法律法规等未明确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变更登记:竞买人竞价前,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拍卖标的相关的权属、过户、变更登记要求、流程、费用支付、经营许可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交付、无法变更登记或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均由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拍卖标的的移交:拍卖标的由管理人按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向买受人进行移交。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十日内,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相关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和实物资产交接手续,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的,所产生的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接受成交标的或未按规定签署《转让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期限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平台软件服务费或未按规定期限内领取拍卖标的的,管理人可立即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首先抵作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剩余的部分归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原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拍卖标的。若买受人未能按规定领取拍卖标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按本公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逾期造成的管理人对该拍卖标的的保管、看护、养护及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委托人、其他第三方或本行代为保管,委托人、其他第三方或本行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拍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银川新天地项目1#综合楼在建工程整体建筑,其中备案至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37套,面积3894㎡;备案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5套,面积1194.84㎡。前述资产由管理人统一处置,请竞买人注意。
(二)本次拍卖的银川新天地项目1#综合楼在建工程,原产权人进入破产程序前抵顶债务等原因,共有38套房屋已备案至第三方名下,面积共计 4014.78 ㎡。管理人经审查认定,上述房屋权属应为原产权人所有,后续可能存在第三方确权诉讼及撤销房屋合同备案手续等问题,请竞买人注意。
(三)拍卖标的银川新天地项目1#综合楼在建工程所占用银国用(2013)第60137号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3.6”,《银川市新天地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显示容积率为4.89,根据《银川市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预测)显示目前总建筑面积为41905.56㎡。后续可能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罚款的风险,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罚款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调查了解,并充分评估,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等造成的包括费用增加等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权属变更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后续可能产生的补办证照、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自行咨询了解。
(五)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六)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竞拍仍然存在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网络故障、病毒、数据中断延时、数据错误、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本行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图文信息及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和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由于网络、设备、操作等原因使得网上竞价可能存在着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当出现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情形,本行和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未能通过审核、未取得竞买账号及密码使其无法参与竞价;
(2)竞买人自身原因使其竞买账户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
(4)竞买人未按规定正确操作;
(5)因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的;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报价中断的;
(6)拍卖师中止或终止拍卖的;
(7)竞买人手机或通讯网络故障,使其无法得到本行的通知信息。
十五、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2-0671号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缴款方式、法律责任等。前述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或扫描二维码登录微信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预约勘现。
管理人监督电话:原律师 13014258812
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房高尔夫商务大厦A座11F
联系电话:常先生 13909517781 0951-6989656
李女士 13895180212 0951-698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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