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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CK0838号帕纳美拉小型轿车
发表日期:2022年6月1日  人气:4118  拍卖会时间:0   拍卖会方式:  作者:weifang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CK0838号帕纳美拉小型轿车的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1710时至2022年61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8.kr5f0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宁CK0838号帕纳美拉小型轿车;车辆型号:WPOAA297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号:WPOAA2978EL005837;发动机号:CWF000981;车身颜色:色;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2013年07月01;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0513日;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05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220121日;强制报废日期为2099年12月31日;违章记录:1条违法记录,罚款500元,记分6分

标的现停放于银川市永宁县司法车辆扣押展示区。

评估价:514000 起拍价:3598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189时起至2022年614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李经理17752316350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车辆前后车牌齐全,备用轮胎齐全,车窗完整。轮胎中度磨损,车身有轻微划痕。内饰较好,整车状况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未缴的年检费、保险费、车船税、检测费、违章罚款、违章扣分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车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12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6228401207019489860),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法官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3369585271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 李经理17752316350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附:提供法律文书: 

1、(1)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扫描件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六

 

 

竞买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1710时至2022年61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8.kr5f0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车牌号为宁CK0838号帕纳美拉小型轿车;车辆型号:WPOAA297;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号:WPOAA2978EL005837;发动机号:CWF000981;车身颜色:棕色;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2013年07月01日;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05月13日;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05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22年01月21日;强制报废日期为2099年12月31日;违章记录:共1条违法记录,罚款500元,记分6分。

标的现停放于银川市永宁县司法车辆扣押展示区。

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车辆前后车牌齐全,备用轮胎齐全,车窗完整。轮胎中度磨损,车身有轻微划痕。内饰较好,整车状况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6228401207019489860)。

八、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未缴的年检费、保险费、车船税、检测费、违章罚款、违章扣分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车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法官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336958527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  李经理17752316350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六

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名称

车牌号为宁CK0838号帕纳美拉小型轿车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提供文件

1)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扫描件 

标的所有权人

马超

他项权利状况

/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类型

车辆型号

中文品牌

国产/进口

小型轿车

WPOAA297

帕纳美拉

海关进口

车辆识别代码

车身颜色

排量

燃油种类

WPOAA2978EL005837

2997ml

/

发动机号

初次登记日期

外廓尺寸

CWF000981

2014年0513

/

变数箱

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

表显里程

/

/

/

11.81万公里

主要配置

不详

车辆使用性质

非营运

年审有效期

2022年0531

使用状态

查封,违法未处理

保险有效期

20220121

机动车登记证书

/

车辆购置税证

/

机动车行驶证

/

车辆违章情况

1条违法记录,罚款5006分

标的实物状况

车牌号为宁CK0838号帕纳美拉小型轿车;车辆型号:WPOAA297;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号:WPOAA2978EL005837;发动机号:CWF000981;车身颜色:棕色;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2013年07月01日;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05月13日;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05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22年01月21日;强制报废日期为2099年12月31日;违章记录:共1条违法记录,罚款500元,记分6分。

标的现停放于银川市永宁县司法车辆扣押展示区。

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车辆前后车牌齐全,备用轮胎齐全,车窗完整。轮胎中度磨损,车身有轻微划痕。内饰较好,整车状况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其他权利状况

查封情况

现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匙

车辆入户转移限制

竞买人自行了解

交易税费承担情况

买受人在办理车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税费及违章扣分、罚款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4小时拍卖咨询

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  李经理17752316350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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