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7年7月11日15时(星期二)在我行拍卖厅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的方式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乐南路汉唐庭院50幢4单元201号房产(建筑面积132.55㎡)及地下室(建筑面积27.62㎡)。参考价:42.15万元 保证金:4万元
2、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路359幢1号营业房,建筑面积275.06平方米。参考价:151.5万元 保证金:5万元
标的所涉及的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请予以书面声明,未声明或逾期未办理竞买手续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日前持有效证件及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账号:6402000105016002700;开户行:石嘴山银行石嘴山分行营业部。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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