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15时在我行拍卖厅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的方式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75号商住楼2号1-2层营业房,建筑面积94.09平方米。参考价:102万元
2、银川市兴庆区积翠园9号楼3单元101室房产,建筑面积101.12平方米。参考价:40.3万元
3、银川市兴庆区建发商业广场5号楼1-2层2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26.44平方米。参考价:88.1万元
4、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宝湖天下8号楼1单元101室下跃复式房产,建筑面积243.76平方米。参考价:108.1万元
5、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东侧宝湖天下15号楼1单元1403室房产,建筑面积131.53平方米。参考价:63万元
标的所涉及的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请予以书面声明,未声明或逾期未办理竞买手续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8万元/套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宁夏银行新世纪支行;账号:18000141100000975。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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