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15时在我行拍卖厅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的方式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吴忠市利通区民生街丰宁巷龙祥综合楼9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29.92平方米。现由“婉美化妆精品”经营使用。参考价:181.6万元 保证金18万元
2、吴忠市古城路北侧仿古街A1号楼22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31.28平方米。现由“鑫钱柜”经营使用。参考价:83.9万元 保证金8万元
标的所涉及的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请予以书面声明,未声明或逾期未办理竞买手续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拍者请于2017年4月6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5002699900016。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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