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16时在我行拍卖厅依法对吴忠市利通区龙河唐都21号楼2单元302室住宅(建筑面积226.72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参考价:53.7万元
标的所涉及的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请予以书面声明,未声明或逾期未办理竞买手续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拍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6万元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5002699900016。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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