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15时在我行拍卖厅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吴忠市利通区金星路西侧春园二期C段商网102号、103号商业房产,总建筑面积211.42㎡,现由“利盛苑手抓馆”经营使用。参考价:103.6万元。
2、吴忠市利通区金星路西侧春园二期C段商网113号1-3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57.24㎡,现由“赵二牛肉面馆”经营使用。参考价:207.5万元
标的所涉及的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请予以书面声明,未声明或逾期未办理竞买手续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拍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18时前缴纳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15万元/标的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鼓楼支行;账号:29101001040017044。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联系电话:庞女士18795033033 0951-6989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