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5年11月 26日(星期四)15时在我行拍卖厅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湾16号楼1单元302室住宅,建筑面积128.8㎡。
参考价:76万元 保证金8万元
二、银川市兴庆区南园二村条形楼北小二楼东1号1-2层住宅,建筑面积145㎡。
参考价:72.8万元 保证金8万元
三、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3号楼20号(现为清河北街53号)1-3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15㎡。
参考价:308.5万元 保证金:30万元
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鼓楼支行;账号:29101001040017044
标的所涉及的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请予以书面声明,未声明或逾期未办理竞买手续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行即日起组织现场勘查,有意竞拍者请于2015年
11月25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联系电话: 0951-6989609 698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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